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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/狼米

前陣子在某雜誌看到一篇曾晴父母的專訪,讓我感受良多。

相信大家都知道「曾晴」是誰,她是一個罹患罕病肌小管病變,未滿三歲就再回天國去的小天使。雖然她已經離開許久,但事後當記者再去訪問她的父母時,他們卻彷彿新生,他們不會沉浸在悲傷裡,也不會把弟弟當成曾晴的替代品,她的爸爸甚至說:「自由了。」

專訪裡提到,他們從不把曾晴當病人看待,不會因為她生病,就對她有特別的對待方式,他們讓她跟姊姊睡;他們在曾晴還在加護病房時,夫妻兩人出國旅行;他們不會全心全意的把時間都花在曾晴身上,他們很堅持偶爾要有一次兩人單獨約會的時間……

我不知道別人對他們這樣的態度觀感如何?但是,我卻非常贊同他們這樣做。


愛,有沒有一種固定的型式?我想是沒有的。

當兩個相愛的人變成夫妻,當他們升格成為父母,並不代表他們從此以後就只能當「孩子的爸」、「孩子的媽」;多了新的愛的對象(孩子),並不表示原本的對象(老公老婆)就得被取代。

生了孩子以後,便開始以孩子為重心,而完全失去單純屬於夫妻倆的時間的人,屢見不鮮。

也許那是一種自然而然的演變,連他們自己都沒有發現;就算發現了,也無力改變或不想改變。很多人都會感嘆,結了婚以後,感情就變淡了、沒有熱情了、一切都流於公式化了、以前的風花雪月羅曼蒂克,變成柴米油鹽奶粉尿布。

普通夫妻都會陷入此囹圄,更何況是家有病兒的夫妻。

曾晴的媽說,她看過有些家有重病兒的夫妻,全心投入照顧孩子,最後婚姻卻以離異收場。這是不難想見的真實,專心顧此,一不小心就會失彼。

全心全意的愛與奉獻是很偉大的,大凡父母都有這種天生的傾向;但是過於偉大卻是一種不健康的行為,因為偉大之路的艱辛,總有一天會讓人筋疲力盡,也不是每個人都做得到。

前兩天,我一個未婚同事叫我介紹餐廳給她,我便說了一個我跟熊常去的複合式餐飲店。

「那間我知道,不就是吃飯、坐著聊天的地方嗎?」她說。
「對啊,我跟我老公常去。」

「就你們兩個?去那裡幹嘛?」
「就跟以前在約會一樣啊,吃吃飯、看看雜誌、聊一些有的沒的,就是悠閒放鬆。」

「小孩咧?」
「寄在娘家。」

「ㄏㄚˊ~」她好像覺得很不可置信。
「我們常做這種事啊,ㄟ,我跟妳說,這很重要耶,因為我們也需要喘口氣啊,我不想每天都只有那些柴米油鹽的……

這時旁邊有另一位已婚有小孩的同事插話了:「你們為什麼不帶小孩一起去咧?」
「帶小孩去就又要忙著顧小孩、餵小孩,哪裡還有閒情靜靜的談心啊。我們也會有帶小孩出去玩的時候,但偶爾讓我們夫妻兩個單獨吃頓飯、約個會,才幾個小時而已也不過份吧。」

或許還是有些人無法理解我的想法吧。

我很貪心,想魚與熊掌兼得:既要當孩子的父母,也要當老公的情人;有時是全家旅遊,偶爾要兩人約會。那種感覺是不一樣的。

套句我媽說的話:「帶著孩子出去玩,其實是父母看著小孩玩,因為你的眼睛時時刻刻都不能離開孩子,以免他不小心發生危險、走失。」

我甚至覺得不只如此,出門父母還得充當哆啦A夢:孩子餓了渴了冷了熱了,馬上就能變出東西應付;還得當人肉車伕:他累了,走不動,就得揹著他、抱著他走。

至今,我猶記得墾丁行那次,屎熊抱著小熊走一整天的路;奧萬大之旅那次,我揹著小熊爬山的慘烈……當我回家跟我老母哎哎叫時,我媽就說:「帶小孩出門本來就是這樣啊,因為他還小,體力沒大人好,也不懂事,累了當然就直接耍賴不肯走啦。」

我要再說一次:「父母真不是人幹的。」偉大到可以得慈暉獎的父母就更別說了。

還好我這人志向不怎麼高,我只要可以把孩子平安養育長大,教育他們基本的的學識教養,不要學壞,培養一些能力,可以出社會自力更生這樣就好了,他不用當總統,也不用當王永慶,更不用得諾貝爾獎。不用成龍成鳳,只要成個正常人就夠了。

「幸福就是平凡、平安。」也許有人一輩子都無法體會這句話有多真切。

我有時候會聽到一些老人家對他們的子女罵說:
「我一輩子省吃儉用,辛辛苦苦把你們養大,所有一切都奉獻給你們,而你們卻不知感恩!」
而他們的子女甚至會頂嘴說:
「是你自己要那樣的,我們又沒有逼你。」

這跟「我差點賠上自己的命才把你生出來!」「我又沒叫你把我生出來。」又有什麼兩樣呢?

或許,我們不該把一切都給孩子也說不定。

有時候,適度的留點時間給自己,孩子得到的不會比較少,但父母得到的會更多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資料來源:失戀電子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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